系 所 別 | 臺灣文學研究所碩士班 | ||
組 別 | |||
所組代碼 | 114 | ||
身 分 別 | 一般生 | ||
招生名額 | 正取:7 備取:2 | ||
報名資格 附加規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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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項目 | 筆試 | 科目名稱 |
一、國文 二、文學概論 三、臺灣文學史 四、中國文學史 |
口試 | 參加資格 | 筆試科目總分排名在前14名以內者。 | |
日期地點 |
日期:3月28、29日(五、六)。 地點:校總區臺灣文學所會議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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佔分比例 | 佔考試總分30%。 | ||
考試科目 分數 之規定 |
一、「文學概論」、「臺灣文學史」任一科目未達該科本所全體考生前50%者,不予錄取。 二、同分參酌比序科目為:臺灣文學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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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權計分科目及百分比 | 文學概論、臺灣文學史、中國文學史均各加權50%。 | ||
其他規定 |
一、詳細個人口試時間及注意事項於3月20日(四)中午12時起公布於本所網站,考生請自行查詢,不另通知。 二、參加口試者應於3月21日(五)下午3時前繳交下列資料,逕送達本所。: 1、個人資料(含學經歷、自傳,並附照片) 2、研究計畫書。 3、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。 4、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(如得獎證明、研究論文、創作作品等)。 以上資料皆一式四份,分裝四袋,送至本所,或以快捷郵件(以寄達時間為憑)寄至: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臺灣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收。每袋均須註明姓名及准考證號碼。逾時不候,請考生務必提前準備。 三、本所網址:http://www.gitl.ntu.edu.tw/ |